目前,我国各地虚假药品广告几乎泛滥成灾,为了加大打击这种违法犯罪行为力度,两高于2014年12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《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八条规定了“明知他人生产、销售假药、劣药,又为其提供广告宣传等帮助行为”,“以生产、销售假药、劣药共同犯罪论处”。
对于广告经营者、发布者对制售假药、劣药并不构成“明知”,但是“违反国家规定,利用广告对药品作虚假宣传,情节严重的,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以虚假广告罪处罚。”
目前,我国各地虚假药品广告几乎泛滥成灾,为了加大打击这种违法犯罪行为力度,两高于2014年12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《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八条规定了“明知他人生产、销售假药、劣药,又为其提供广告宣传等帮助行为”,“以生产、销售假药、劣药共同犯罪论处”。
对于广告经营者、发布者对制售假药、劣药并不构成“明知”,但是“违反国家规定,利用广告对药品作虚假宣传,情节严重的,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以虚假广告罪处罚。”